新疆出台安全评价服务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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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11:24 新华网 |
新华网乌鲁木齐10月9日电 10月1日起,新疆将执行新出台的安全评价服务收费标准。 9月28日出台的新标准中规定,安全预评价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投资规模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收费标准。其中建设项目(工程)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下的,安全预评价服务收费最高为3万元,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费最高为5000元。安全验收评价服务收费在原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价服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乘以系数1.2。 新标准中,收费内容涉及评价人员赴建设项目(工程)现场进行调研、资料收集查询费用,危险有害因素技术分析和现场检测费,安全评价报告编写、印刷、内审费,管理费、安全评价责任风险费,外聘专家劳务费等7大项费用。 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要求,新疆安全评价中介机构收取费用时,要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制(价格主管部门)单位和“12358”举报电话。 据了解,此收费标准暂定执行一年。 安全评价是指运用定量或定性的方法,对建设项目或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职业危险因素和有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和评估。 安全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现场调研收集资料→编制评价工作方案(大纲)→鉴定评价工作合同→现场检测→类比调查→工程项目分析→危险危害因素分析→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编制安全评价报告书→向业主报送安全评价报告书→提交专家评审→补充修改安全评价报告书→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完)(周生斌编辑) (来源:乌鲁木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