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停水”是亲民之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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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12:12 红网 |
据《京华时报》10月9日报道,《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网上征集意见活动于昨天结束。此前饱受质疑的“四个月拒交水费将停水”的规定已明确取消。同时,调低了对超额用水行为的惩罚力度。 据悉,原《办法》征求意见草案中规定,用水户逾期4个月不交纳水费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停止供水。如果不面向市民公开征求意见,对这一带有“霸王”性质的条款恐怕谁也拿它无奈,因为类似的规定在相当行业中普遍存在,不交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等费用的,下场都一样,即便你有千万条理由,也随时会被中止服务。如此约定俗成的做法,似乎天经地义,谁也没有意识到有什么不妥。 其实,用户不交水费的原因可能有多种多样,除部分市民在网上提出不少人家合用一块水表因水费起争议造成全院拖欠水费外,还有全家长期外出以及确实一时交不起水费等原因,如果不分青红皂白一律停水,必然使无辜的人受到伤害,没有水的日子终究是不方便甚至是难过的。 那么不停水是否意味着放纵拖欠行为呢?回答是否定的。对于那些恶意拖欠水费的人,不妨换种处理方式,通过单位代扣代缴或在媒体上公开曝光,从目前来看即便是吃低保的人也应交得起水费,总之不要轻易剥夺了用户的饮水权利,这是起码的人道行为。 将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有关规定通过网上征求意见,不失为一种开明、人性之举。“四个月拒交水费将停水”的规定已明确取消了,其他部门是否受到启发删除某些“霸王”条款呢?我们期待着。(稿源:红网)(作者:李忠卿)(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