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湖南省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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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12:12 红网 |
为了使立法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维护人民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的有关规定,拟就《湖南省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04年11月4日(星期四); 二、听证地点: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中心一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1)条例草案关于学校预防学生伤害事故发生的职责规定是否全面、妥当;(2)条例草案关于事故责任规定是否合法、适当;(3)条例草案关于对学校周围有关活动进行控制的规定是否必要、是否妥当;(4)政府应否承担责任及如何承担责任;(5)赔偿范围。 四、报名地点:长沙是韶山中路190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楼1011、1012室; 报名电话:0731——5509329、5509330; 报名截止时间:10月20日。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 2004年10月8日(稿源: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