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为何如此铁石心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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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12:12 红网 |
据10月9日《重庆晚报》报道,重庆市垫江县沙坪镇,在离镇政府仅有10余米远的公益性游乐园因为防护设施不够,一个月内有10余名小孩掉入湖中,一年多的时间有三个小孩被淹死。 为此,死者的家长专门到镇政府门口去讨说法;至于政府是否给死者家属一个满意的答复,不得而知。然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沙坪镇党委书记邓易文的回答,令人不寒而栗!我们不妨看看他跟记者的对话: 记者(以下简称记):上午与溺水儿童家长协商有结果了吗? 邓易文(以下简称邓):小孩落水是家长监护不力,与政府没有任何关系。 记:修建游乐园以来,此处已淹死3个小孩,政府有没有打算加强防护措施? 邓:没必要,有些沿河乡镇,难道还去河边搞防护? 记:淹死3个小孩,你认为政府有没有责任? 邓:哪个堰塘不出事?这(淹死人)是正常现象。难道高速路上出了事,就怪高速路修错了;用电触死人,就说电有问题? 我不惮以最坏的恶意去揣度这位党委书记回答记者提问的缘由,然而,如此冷漠的答案,还是使我感到极度的悲愤! 政府是用来干什么的?在和平建设时期,服务国民当是政府存在的第一要务。“为人民服务”是政府工作的宗旨,在强调提高执政能力的今天,如何服务好广大人民群众,为公众的利益着想,正是提高执政能力的有力体现。游乐园因为防护设施不健全而导致多名小孩溺水身亡,这样的事件怎么说“与政府没有任何关系”呢? 诚然,小孩溺水身亡与家长(监护人)监管不力有直接的关系,但是,由于安全设施存在漏洞,游乐园湖区存在安全隐患且并未进行改善,政府有关部门怎么脱得了干系?怎么能轻飘飘的说“淹死人是正常现象”呢?要知道,这个游乐园可是公共场所,与党委书记邓易文拿来类比的“河边”与“堰塘”等性质是不一样的。根据我国相关安全法规,公共设施是必须考虑安全因素的,如果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要在容易引发事故的场所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可是,该湖区一半的湖岸没有护栏,除了两块高高耸立的入园须知,没有任何警示标志……退一步讲,《未成年人保护法》里,除了家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之外,还有“社会保护”呢;而政府部门,正是“社会保护”的主心骨,怎么能说跟自己没有关系呢? “一个月,10余小孩掉入游乐园湖里被救起,一年多时间3个小孩淹死。”面对记者的采访,沙坪镇党委书记邓易文说:这“与政府没有任何关系”,“淹死人是正常现象”。呜呼!我已无话可说……(稿源:红网)(作者:庞皎明)(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