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妇女可领生育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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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12:27 今晚报 |
本报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北京的女职工将领到生育津贴。北京市拟出台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以保障职工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生育保险是通过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这就意味着,今后女职工可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年生育保险月缴费工资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期限计算。在享受生育津贴后,企业不再支付生育女职工同期产假期间的工资。同时,符合相关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等,也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不用职工个人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