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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可奉告”可能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12:27 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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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据《法制晚报》报道:面对信息公开、政务公开、行政行为公开,有的行政单位总是习惯地说“不”。而这种“习惯”以后可能就要改改了!

  日前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一部具有全国性法律效力的“政务信息公开法”正在起草之中。该法一旦颁布,行政机关在没有理由的情况下,如果拒绝向媒体和大众透露行政行为信息则要承担——违法责任。新闻媒体可以依据该法将行政单位告上法院,由法院强制其公开政务。

  此信息一出,立刻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有人认为,“政务信息公开法”会对监督政府、获得知情权乃至媒体如何更好地成为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纽带和桥梁等方面都会比以往有一定的进步,是一件好事。但也有人认为,“政务信息公开法”的起草,目前条件还不成熟。该法出台之前,需要有一套程序上的规定保证信息公开能够公平、公正的实施。从而成为法律界争论的焦点话题。(姚辉王巍 牛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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