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太太高压线上晾湿衣服被击身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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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12:37 武汉晚报 |
本报讯 (记者 杨明安 实习生 赵满桂通讯员周力)一位老太太在万伏高压线上晾衣服被电击身亡。昨日,江汉区法院一审判决,她对自己的死负有主要责任。另外,房东和供电公司各赔偿相关费用2.8万余元。 这位老太太姓周,年近七旬。法庭上,她的4位子女诉称,母亲租住在江汉区红旗村林华(化名)家的一栋楼房里。今年2月18日下午2时左右,母亲在3楼平台晾晒衣服时被高压电击中身亡。4位子女认为,房东在有高压线的3楼平台未采取安全措施,供电公司对电力设施疏于管理,两者均有责任。 林华辩称,出租楼房的一楼有专门的室内、室外晾衣绳,而老太太却擅自到3楼平台,选择距平台1米多远的高压线晾衣服。其电击死亡与自己无因果关系,自己不应承担责任。武汉供电公司辩称,事故发生是因老太太向高压线抛掷衣服所致,并非供电公司监督不力。况且,高压线的架设符合国家标准,因此不应承担责任。 据介绍,出事当时,周老太太已租住数月。距平台1米多远的高压线是用绝缘体包着的,但风吹雨淋,绝缘体出现了小裂纹,老太太向上晾湿衣服,因此遭电击身亡。 法院认为,因高压线造成人身损害的,由电力设施产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本案死者作为安全行为人应预见到在高压线上晾晒衣物的后果,其在高压线上晾晒衣物自身也存在过错。对其死亡本人应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林华作为房东,未在存在高压线的3楼采取安全警示措施,也应承担部分责任。据此,法院作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