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卡对出密码取钱一审判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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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12:39 东南快报 |
本报讯捡到储蓄卡还对出了密码,原本该偷着乐,但却有人因此入狱。近日,厦门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 今年5月7日,李某在厦门市厦新酒店旁建设银行自动柜员机捡到一张建行储蓄卡。他在柜员机上试着输入密码123456,屏幕上显示可进入下一步操作。 次日,李某持该卡窜至厦新酒店旁、湖里海天路等地的建设银行自动柜员机上通过取现和转账的方式将卡内的22500元人民币都取出。 今年5月18日,李某被公安抓获归案。(来源:陈艳 通讯员 杨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