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实名举报可获奖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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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00:09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本报日照讯 10月9日,日照市在全市公布并开始实施由日照市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的《关于处理群众署实名举报试行办法》和《关于奖励署实名举报有功人员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凡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署实名举报,并经调查情况属实,纪检监察机关应视情况给予1000元—10000元的奖励;对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举报有功人员,经日照市纪委研究批准,还将另行给予奖励。 两个《办法》实施后,日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建立署实名举报优先受理制度。从办理、反馈、保密、责任追究等各个方面保证署实名举报的查处质量。同时要特别注意保守署实名举报人的秘密,保障举报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