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让“责任”保障国企一路走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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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04:28 人民网 |
费伟伟 今年是开展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第一年,国资委年初与180家中央企业签订了经营业绩责任书。最近,国资委要求其他因特殊原因尚未签订责任书的7家企业,近期必须全部予以落实。 对中央企业负责人进行经营业绩考核,采取签订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的方式进行。这是国资委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权益、建立经营者激励和约束相结合机制、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一项制度保证。 今年上半年,已签订责任书的180家中央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同比分别增长30.7%和43.4%,总资产利润率和周转率比2003年平均水平都有新提高。从目前的情况看,180户企业中,预计全年有150多户企业能够完成全部四项考核指标,占83.3%。国资委最近正与可能完不成全年考核目标值的企业一起,共同分析主要原因及影响因素,帮助企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可以说,责任书不仅是一种形式,它让中央企业负责人实实在在地担起了一份“责任”。 但是,我们也发现这样一些苗头,有的企业为了使今年的业绩好看些,该折旧的不折旧,该冲的坏账不冲,没把账做实;有的企业本来在结构调整方面作了规划,担心业绩受影响而步履迟缓。这些做法,无疑与建立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的要求是相背的。 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实行经营业绩考核,无论是建立年度目标考核还是任期目标考核,既要看企业当年的生产经营业绩,也要看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责任”的精髓,就在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使中央企业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中央企业要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正确的业绩观。一是要把企业的发展战略放到全国经济的大格局中定位,充分考虑国民经济结构和布局的调整战略,充分考虑能源、环境等基础条件,制定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发展规划。二是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利用外部有利条件,发挥自身比较优势,按照“走出去”的要求参与国际竞争,努力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三是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对中央企业负责人进行经营业绩考核,是一项制度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应建立健全统计评价、企业负责人奖惩、干部任期及考核、财务监督等制度,并且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共同推进。要确保把这项复杂的工作做好,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本在于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这应作为搞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搞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作为解决下一步各项制度建设、解决企业改革发展中各种矛盾问题的基本原则。 《人民日报》 2004年10月11日 第六版 -人民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