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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民政部伤残证不能免费乘车 老人状告公交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08:31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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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本报记者)凭国家颁发的伤残军人证不能乘坐公交车,只有购买公交公司伤残军人乘车证才能免费乘坐部分线路。遭遇这种不公平待遇的万大爷,时隔一年后还是将合肥公交集团公司告上了法庭。日前,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通过调解,市公交公司补偿精神抚慰金2500元,并为万大爷制作了无限制路线的免费乘车卡。

  2003年元月3日,万大爷在金大塘准备乘111路公交车回家。上车时,他向司机出示 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革命伤残军人证》,可司机表示他的伤残证无效,坚持要其投币。老人与之理论却遭羞辱:“老家伙耍赖不买票,给老年人丢脸,滚,滚,滚下车!”令老人羞愤难当。同车的一名乘客主动为老人买票,事情才了。

  遭到羞辱的万大爷几天后向公交公司负责人反映此事,但公交方面坚持认为只有本公司伤残军人乘车证才有效。交涉年余未果的万大爷,一怒之下于今年2月将合肥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取消不合理乘车条款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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