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曙松:维持金融稳定中的道德风险防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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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09:58 人民网 |
近日,央行将不再提供额外金融援助来帮助国有银行减轻坏账负担的传言,引发了市场的广泛关注。不过,从目前中国金融改革和金融风险处置的逻辑看,这种传言可能是有失确切的。 目前市场上出现的传言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目前正在推进的国有银行改革中,中行和建行的改革框架已经基本上尘埃落定,通过大规模的财务重组加上外汇储备的注入,使得中行和建行的历史包袱基本得以清理,可以向公众提交一份比较干净的资产负债表。 与中行和建行明确的方案相比,工行和农行可以说依然还是悬而未定。是否在中行和建行改组的逻辑框架下,由央行以及相关政府部门给予支持,来清理较之中行和建行规模更为庞大的不良资产包袱,自然成为市场关注的重要政策动向。从目前公示的改革思路看,对于国有银行改革将采用″一行一策″的思路,工行和农业的″策″究竟应当如何确定,显然是下一步的金融改革所必须要回答的问题,特别是在2006年银行业全面对外开放之前,明确这一改革思路的必要性大大提高。 央行和政府相关部门注入资源帮助国有银行清理坏账的逻辑基础,在于国有银行为承担经济改革与转轨的成本,积累了相当的历史包袱,而银行市场开放之前,背负庞大不良资产包袱的国有银行难以有足够的竞争力与外资银行竞争,同时也可能会成为威胁金融稳定的隐患。从这个意义上说,由政府支持并注入资源、对国有银行历史形成的不良资产包袱进行清理的逻辑,应当会继续在工行和农行的改革中得以延续。 当然,政府如何承担工行和农行的历史包袱,可以有不同的形式,具体形式的选择需要参照不同的市场环境、以及财政支持的能力等等。例如,对于工行,也许可以继续沿用中行和建行的思路,以财政支持、外汇储备注资并加上央行的支持为主,以股份制改革并上市为目标。对于农业银行,也可以采取不同的思路,例如可以积极采用股份制改革的模式,也可以直接明确其定位为政策性银行,由政府承担最终的风险。 上述央行不再对国有银行提供金融支持的传言之所以引起关注,实际上触及了当前中国金融稳定中的一个重要机制问题:政府、央行应当在何种程度上、以何种方式支持金融机构、维持金融稳定?在对那些不得不施以援手的历史包袱进行清理之后,这种隐含的担保、直接的注资是否会隐藏巨大的道德风险?例如,在1998年剥离1.4万亿不良资产、中行和建行股份制改革中通过不同形式注入8000-9000亿元的资源之后,尽管这些庞大的资源实际上都是不同形式的公共资源,但是我们并没有看到有谁为浪费这些庞大的公众资源向公众问责。这种含糊的责任追究机制如果得以维持,实际上是对制造不良资产行为的一个鼓励。 二 央行的最后贷款人职能不应当是确定的 近年来的金融改革和金融风险处置中,央行的再贷款似乎成了没有成本的、取之不尽的金融资源,不同的利益主体在争夺这个资源时,似乎很少考虑到通过再贷款形式的大量货币投放必然会形成强大的通涨的压力,在经济紧缩时期还会直接与立足于紧缩的宏观政策基调形成抵消力量。 本来,央行通过再贷款来实施最后贷款人角色,是对商业银行众多支持行为中的一种。但是,在目前缺乏多元化的选择手段的市场环境下,不仅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期望再贷款的支持,许多金融风险的化解也开始向再贷款转移,例如农村信用社改革中大量的再贷款投入。 央行把金融监管的职能分出去之后,除了重点关注于货币政策之外,金融稳定也开始成为一个十分重要的职能。从金融稳定的角度看,央行对商业银行提供再贷款等的支持,主要是商业银行经营中可能存在的流动性等风险,需要央行施以援手,避免单一银行的风险扩散为系统性的风险,因为银行的风险不同于证券市场、保险市场的关键,就在于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往往是微观风险、单一市场主体的风险,但是银行的风险往往会迅速通过银行体系扩散为系统风险。 尽管理论上央行对于商业银行进行支持有客观的需要,但是其中同样可能蕴藏道德风险。如果商业银行意识到自己如果出现经营失败肯定会得到央行的再贷款支持,那么,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必然会更趋向于冒险。因此,从国际经验看,不少国家的央行在履行最后贷款人角色时,开始贯彻一种模糊策略。也就是说,从央行对于商业银行的最后贷款人支持的角度而言,央行应扮演一个模糊不清的、摇摆的最后贷款人角色,目的是不能让商业银行形成出现问题就肯定可以得到央行支持的错觉,促使商业银行转向依靠自身的经营管理、提高自身的资本管理和风险管理水平来抵御可能出现的风险。(上)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