诫勉是防治"苗头性腐败"的一剂良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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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10:00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谈话和诫勉的实质是打预防针,敲警钟,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引导领导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结合工作实际,我认为,落实好谈话和诫勉制度要在“早”、“准”、“严”三个字上下功夫。 “早”,就是要及早发现苗头,及早敲警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能改之,善莫大焉。可是“当局者迷”,很多人犯了一些轻微的过错后,或心存侥幸,或不以为然。“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剖析腐败分子蜕变的轨迹,他们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往往是从心存侥幸的轻微违规违纪开始,一步步走向不归路的。所以,及早发现苗头,及时对可能步入歧途的同志打招呼,敲警钟,往往能够取到很好的预防作用,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诫勉得越早,给受诫者心灵上的震撼也就越大,收效也就越好。诫勉不及时,就好比患者已经病入膏肓,再好的医师和药方也无能为力。 “准”,就是要找准问题的症结,理清诫勉的思路。现实生活中群众反映以及我们发现的大量问题,属于不正之风和不廉洁行为的多,真正演化为严重腐败案件的少;轻微违规违纪的人多,真正蜕化堕落为腐败分子的人少;改革创新中出错失误者多,顶风违纪、以身试法者少。这些问题大多介于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之间,单纯凭借法纪的事后惩处,成本太大且综合效果不好,事前教育、超前防范才是防治苗头性腐败的良方。诫勉谈话要切中肯綮,向受诫者讲清群众反映或举报的主要问题,说明其违反党纪政纪规定的程度、发展下去的后果及危害,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问题找得准,原因分析得透彻,纠正的“药方”开得贴切,受诫对象才会心服口服,悬崖勒马,并对组织的帮助和挽救心存感激,庆幸自己没有坠入深渊。 “严”,就是对领导干部出现的不良现象要严字当头,决不能视而不见、放任自流,要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孔子说:“不教而杀谓之虐,不戒视成谓之暴”。事先不教育,不规诫,等到出了问题就追究惩治,不是爱护干部的办法。做老好人、和稀泥,在某种意义上其实是在害同志。诫勉要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决不能走过场,要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把存在的问题讲透,把整改措施提具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