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养老金待遇享受资格认定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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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10:06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汤碧琴通讯员董翊惠)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04年度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享受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退休人员可持身份证到社保救助机构进行认定。养老金资格认定工作至12月底结束。 据了解,养老金资格认定对象为2004年4月底前已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以及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生活费的各类人员。由市及海曙、江东、江北、鄞州、开发区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养老金和生活费的人员,到居住地所属的街道(社区)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站(室)办理资格认证手续。因患病等原因行动不便者,可委托亲属持本人身份证和代办人身份证到所属街道(社区)社保机构代办资格认证手续。居住在老三区以外的镇海炼化、石化三公司、港务局、省二建的退休(职)人员,可到所在企业的劳资部门办理资格认证手续。(来源:中国宁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