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婚姻登记亟待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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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10:08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 近日,笔者到农村了解到,农村婚姻登记确实存在许多问题,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假龄登记”。即男女一方或双方未到法定婚龄,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隐瞒或串通婚姻登记员,虚报年龄,办理婚姻登记。 “缺席登记”。如今,农村青年外出打工较多,有的婚姻当事人认为办理婚姻登记而千里迢迢回来一趟,既费时又花钱,不如干脆请亲朋好友到婚姻登记机关代办有关手续,而一些婚姻登记员竟无视《婚姻法》中男女双方必须到场的规定,在婚姻当事人缺席的情况下予以登记。 “超前登记”。有的婚姻当事人未婚先孕、先育,为躲避计生部门处罚,便串通婚姻登记员,将结婚登记时间提前至怀孕、生育之前。 此外,农村婚姻登记管理中还存在婚姻登记档案管理混乱,婚姻登记资料丢失、毁损,婚姻登记使用别名、乳名,与户籍登记、居民身份证的姓名不一致等问题。 以上这些现象可能导致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产生,给家庭破裂埋下隐患,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其危害不可小视。针对上述状况,亟待规范农村婚姻登记。 作者:方友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