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破烂王“收编”“整顿办”究竟收了多少钱(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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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10:21 人民网 | ||
市政府发文要求多部门参加治理整顿,收购废品者被要求“四统一”上岗,有法律人士认为此举违反行政许可法 9月23日中午,15岁的小男孩庆子(化名)和比他大许多的破烂王们聚在一家废品收购站门前吃午饭。5毛钱一个的大馒头是大家惯常的午餐。 一上午庆子收了5个矿泉水瓶,赚了一毛钱。“今天又亏死了,连吃饭的钱都赚不够。” 虽然吃的都是馒头,但庆子和那些大人们却不一样。大人们收废品用的是统一编号的手推车,而庆子的工具是三轮车。 更不一样的,是那些大人们是“正规军”,而庆子却是“游击队”。也就是说,使用统一编号手推车的破烂王们可以大大方方地上街收破烂,而庆子却要不停地“打游击”,随时应付“执法”人员的检查,防止自己被罚款或被没收三轮车。 从今年5月份开始,在哈尔滨市走街串巷收破烂的“破烂王”们开始被规范,根据“哈尔滨市废旧物资收购整顿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整顿办)的规定,所有废品收购人员必须统一运输工具、统一胸卡、统一服装、统一车辆车牌,违者将不允许上街收货,一旦被查获则被罚款或没收车辆。 528元换来“正规军”装备 安徽人小魏(化名)和妻子用的是专为“正规军”配备的手推车,可以自由上街收货。 在今年早些时候,小魏用的也是自制的三轮车。自己找原料做了木头车架,再花几十元钱买了几个轮子。“在那个时候,我还是比较满足,一天能挣二三十元钱,总比在老家强,对付着能过日子。”小魏说。 但到了今年5月份,小魏的木头车开始屡屡被扣。有人劝他们交500元押金就可以从“哈尔滨市废旧物资收购整顿管理办公室”领一辆手推车,这样城管执法局就既不罚款也不扣车了。 此后,陆续有人交钱换来了手推车,但小魏认为500元的车太贵,不想要。大约6月份的时候,执法部门动用大卡车,把能找到的木头车全部没收运走,小魏的车也被彻底没收了。 “没了车子,我们就背袋收货”,小魏的妻子说,“但背着编织袋收也不行,收来的东西全部被没收了。” “我们扛不住了,只好交钱领那种手推车。”小魏说,他6月份到“哈尔滨市废旧物资收购整顿管理办公室”交了528元钱。约一个月后,领到了胸卡、马甲、有车牌的手推车,成了“正规军”。 在小魏拿到的押金收据上,盖着“哈尔滨市废旧物资收购整顿管理办公室”下属管理站的公章,28元钱的马甲没有开收据。 手推车车身上,则写着“哈尔滨市废旧物资收购整顿管理办公室监制”字样。 按规定,“四统一”的车辆、胸卡等不准外借,小魏家的车是用小魏妻子的身份证办的,在7月份妻子生病的半个月时间里,小魏也没敢用车。“街上执法的人照样会罚,解释也没用,人家会说谁知道你是她老公。”小魏说。 按照小魏所说,“四统一”中的一个“统一”不在身边,也会被罚款。“衣服最难办,发给我们的蓝色马甲件件都特大,穿在身上像连衣裙,做工粗得衣缝里能看见肉”,小魏的妻子说,“有些有心人自己动手改了一下,但更多的人平时都放在车上备着,看见执法的来了就穿上。” 一位来自河南的“破烂王”就拒绝穿这种统一马甲,“这衣服就像是号服,人家一看就知道是捡破烂的,所以我们一般能不穿就不穿。” “七不准、八不收”的规定 在成为“正规军”的同时,小魏他们要签订一份《哈尔滨市废旧物资流动收购车使用协议书》。 此前新华社对此的报道中称:“收购人员不再从事这一行业,将运输工具交还时,押金退还。” 但小魏他们说,当时协议一签完就被收走了,他们根本没有这个协议。有人要回去割麦子不想干了,车子也退不掉。 也有的收废品者拿到了协议书,但一个传言说,有关方面正在收缴当初外流的协议书。 一些破烂王们还说,他们在签协议时,还被告知:因“正当理由”停止使用车辆,要视车况返回抵押金。 但有关方面没有解释“正当理由”包括哪些情形。 除了签订协议,小魏说他们还要承诺遵守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制度被统称为“七不准、八不收”。 现在哈尔滨街头还能看到落款是5月10日的《关于加强市区废旧物资流动收购管理的通告》,通告里写明了“七不准、八不收”的内容。 七不准是:不准到市中心等街道和旅游街区流动收购,不准在19时以后至次日7时前走街串巷收购,不准在道路上停车收购,不准扰民收购,不准强买骗买、压价、压秤收购,不准未经允许入室收购,不准随处焚烧分解物资、污染环境收购。 八不收是:危险物品,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容器,铁路等公用设施和军用设施未报废器材,淫秽物品,标有密级的文件,来路不明或有嫌疑的物品,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产品,以及生产性废旧金属。实际上,2002年11月份,国务院国发[2002]24号文提出“取消设立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企业特种行业许可”,即“八不收”里的第八条行政许可已被取消。但在《通告》中,这条规定仍赫然在目。 在小魏看来,七不准有一定道理,但他不理解“不准在道路上停车收购”这个规定,“不停车如何能收购呢?” “七不准限制了我们的活动范围,收入降了好多。”小魏说。每年的八九月份正是收废品的旺季,但他感觉自己的收入还不及往年的淡季。 “现在收破烂赚不到钱,我的三轮车费三个月才赚出来。碰上拉脚的,帮人家干活还能赚点。”15岁的庆子说。 实际上,在哈尔滨市区的繁华街区和单向道上,还时不时会有穿着马甲推手推车的破烂王们出现,照样敲着塑料筒吆喝。 “我不管他的规定,那不得饿死啊?我们都交了钱,算正规了,看他们怎么对付我。我还盼着他把车收回去退回押金才好呢,关键是现在退不掉。”一位安徽籍的“破烂王”说。于购了心,时路,收,染剧路报级的产实院消企不被规一在,活魏废收,出活的不的料那,付去现的 收编“破烂王”的理由 应该说,哈尔滨市“收编”破烂王的举措成为了一段时期媒体关注的热点。具体负责“哈尔滨市废旧物资收购整顿管理办公室”事务的哈尔滨市供销社综合处处长王清海说:“之所以出台这样的举措,主要是市民和舆论反映一些层次比较低的农民工有小偷小摸、打架盗窃等行为,对城市形象有损害。” 而据知情人士透露,2003年7月1日,哈尔滨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和市供销社联合在政策研究室主办的《研究与交流》上发表了《关于加强我市废旧物资收购市场管理的意见》,这个《意见》成为哈尔滨市此次整顿的重要依据。哈尔滨市的两位副市长分别签署了意见,表示支持。 这份《意见》提出了废旧物资流动收购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他们这些人走街串巷,即使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门前和繁华的秋林商业街、中央大街都能看得到他们敲着破鼓,骑三轮车的身影。” 《意见》里说:“这些流动收购者中90%有偷摸行为。他们着装破旧,损害城市形象。他们蓬头垢面,手推破车,大煞城市风景。“ 这份《意见》因此提出“由市供销社牵头,公安局、工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参加,制定全面清理整顿废旧物资流动收购问题的实施方案。” 《意见》建议“各有关局联合组建整治废旧物资流动收购管理办公室。并由市公安局牵头,工商局、城管执法局、市政府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市交警队、市供销社及哈供销集团公司于8月份(收购旺季) 展开一次对全市废旧物资流动收购人员和收购工具的清理整顿,取缔无证、无照外来人员的流动收购,终止其破旧运输工具的使用。“ 根据这个《意见》,哈尔滨市公安局、发展计划委员会、工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和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五部门制定了《哈尔滨市整顿规范废旧物资流动收购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2003年11月26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出哈政办综[2003]82号文,文件对《哈尔滨市整顿规范废旧物资流动收购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一次转发。 “这证明市里已同意了这样的意见。”一位知情人士分析说。 根据市政府82号文件精神,由哈尔滨市公安局牵头,市供销社、发展计划委、工商局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参加,组成了哈尔滨市废旧物资收购整顿管理办公室。 整顿办设在供销社下属的“黑渔泡废旧金属材料市场”内。人员由公安局特种行业管理科3名警察和供销社6名工作人员组成。 整顿办的主要任务是,执行统一运输工具、统一胸卡、统一服装、统一车牌等“四统一”。 而在今年5月10日,整顿办发出了《关于废旧物资流动收购实行“四统一”管理的报名办理手续通知》,要求报名流动收购人员使用市整顿办监制的收购车,每辆交纳抵押金500元,使用磨损费每日1元。发放的胸卡、马甲收取成本费28元。 一家民营废品公司与整顿办的冲突 不能不说,随着“破烂王”的大批被收编,哈尔滨旧有的废品收购利益格局被打破了。 在哈尔滨,除了哈尔滨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的“哈尔滨废旧物资回收集团公司”,还有一家“哈尔滨市福庆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这家公司的老板张福庆对整顿办负责对全市的收废品人员管理很不服气,他告诉记者,收编破烂王并为他们提供车辆、统一管理的办法是他最早想出来的。 “运作好的话,这个行业一年的利润在千万元以上。” 张福庆说,在以前,废旧物资回收属于公安部门管理的特种行业,他的公司得不到审批,只好找到供销社下属的“哈尔滨废旧物资回收集团公司”寻求合作。 “但当我提供了部分方案后,废旧物资集团公司觉得挺好,立即就把我一脚踢开了。” 2002年11月份,国务院取消了这项审批事项。今年7月7日,福庆公司登记成立。 公司成立不久,张福庆开始运作他的与“破烂王”们的合作计划。 实际上,福庆公司与整顿办的方案如出一辙。 根据福庆公司与“破烂王”们签订的合同,这些收废品者属于福庆公司的职工,用公司提供的三轮车出去收购废品。 根据三轮车的成本价320元计算,再加上车牌、马甲和胸牌,福庆公司共收400元押金。 不同的是,在福庆公司,职工随时可以提出辞职,公司承诺全额退还押金,不收磨损费和管理费。 “我只有一个要求,在同等价格下,他们收的东西我有优先收购权,我通过买卖废旧物资差价来赢利。相当于我给职工一个生产工具,工具坏了我负责。”张福庆说。 而一个事实是,张福庆的公司不可避免地与“整顿办”发生了冲突。 整顿办认为,福庆公司是违法的。“它是私人公司,扰乱市场,也是我们的整顿对象。 而供销社的废旧物资回收集团一直是主渠道。“哈尔滨市供销社综合处处长王清海说。 根据张福庆提供的材料,他的公司总共有不到200辆三轮车,但已经被整顿办的人带着保安没收了25辆。 福庆公司认为,由于供销社是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同时又是直接的市场参与者,而供销社参与的整顿办既是政策制定者,又直接做生意卖马甲、胸牌、车牌等,目的是想垄断市场。 供销社人员带保安上街“执法” 根据张福庆提供的一份9月11日拍摄的录像资料,市供销社抽调到整顿办的工作人员带着保安上街没收福庆公司的三轮车,发现有人录像后,整顿办人员停止了“执法”行为。 整顿办提供的一份《哈尔滨市废旧物资收购整顿管理办公室就废旧物资流动收购工作答记者问》的材料说,“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公安局和供销社抽调。清理取缔严格依法办事,清理取缔的主体是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 但据一些废品收购者说,他们遇到的执法主体并不是这几个执法部门,而是整顿办,具体地说是供销社的人。 当地一位律师认为,整顿办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协调机构,它并没有行政主体资质,也不是行政授权机关。它要获得行政执法权的话,必须是一个行政实体并得到人大授权。所以,即使有执法主体参加,还是没有执法权。供销社的人带着保安上街“执法”,更是匪夷所思。 《实施方案》的措施之一是:“废旧物资收购整顿管理办公室和各区管理站配备稽查人员,对流动收购人员中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一律予以取缔。” 哈尔滨市供销社综合处处长王清海说,由于目前加入整顿办的“破烂王”还不到统计数的一半,这项工作目前并没有开展,而且这个稽查属于内部稽查,跟行政机关的稽查是不一样的。 “在执法这个问题上,你们报社不一定研究的透。”王清海说。 但当地一位律师表示,《实施方案》界定的稽查对象和内容,明显属于行政执法范围。如果真是内部稽查的话,只能对内部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等进行稽查,而不能行使管理市场的行政职能。 “整顿办”收到了多少钱 新华社有关报道说,今年上半年,由哈尔滨市供销合作社、公安局、发展和计划委员会、工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成立废旧物资流动收购专项整顿办公室,对哈尔滨市废旧物资流动收购业进行专项整顿,哈市8000名“破烂王”将被陆续收编成“正规军”。 按此前哈尔滨市政府政策研究室和市供销社的调研报告说:“无证、无照外来人口的流动收购队伍,多来自山东、河北、安徽和我省、我市周边县份,有8000余人。” 但整顿办负责人王清海说,旺季有8000人,平时稳定在哈尔滨的也就6000人。 王清海说,目前已经实现“四统一”的车辆是2100辆,今年的目标是发展到3000辆。 今年7月份,整顿办曾给一家单位提供了“四统一”物具成本:收购车485元,其中钢材198元、轴轮175元、油漆15元、加工费50元、配件12元、车牌3元、运费10元、税金22元。 胸卡:4元/个。服装:12元/件(每人二件冬夏用)。 但据业内人士介绍,这种手推车的市面批发价应在260元左右。 为整顿办加工了1000辆车的兴隆铆焊部老板证实,他们卖给整顿办的手推车价格为每辆300元。而按整顿办提供的上述成本,这位老板在每辆车上还得倒贴将近200元。“赚肯定会赚点了,亏本的生意我还做啊。”这位老板笑着说。 另外,根据调查,在哈尔滨,胸卡和车牌批量制作的价格是每个1.5元,均比整顿办提供的价格低一半以上。 而如果按收废品者有8000人算,每人每天要上交车辆磨损费和管理费各1元,一年的收入分别为292万元。 但截至目前,按废品收购者们的反映,磨损费和管理费还尚未收取。 一个事实是,废品收购者们普遍对手推车押金过高表示质疑。王清海对此的解释是:“物价部门只对垄断性的商品定价,其他的领导认为合理,通过程序就可以了。” 《实施方案》规定了参加整顿办的五部门分别是市公安局、市供销社、市发展和计划委、市工商局以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一位知情人士的说法,最初的设想是,车辆抵押金除去成本后的部分、马甲利润、胸卡利润、车牌利润、车辆磨损费、管理费等,将根据以上的部门分工进行分配。 但这位知情人士认为,因为这项工作现在的“收益”远没有预想的那样顺利,所以最近上街“执法”的就只剩下供销社派到整顿办的几个人,以及临时雇的保安。 “收编”行为是否违反行政许可法 2002年11月,国务院国发[2002]24号文公布了公安部第一批取消的37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包括“设立旧货企业、旧货市场及个体工商户经营旧货特种行业许可”、“设立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企业特种行业许可”等。 整顿办负责人王清海也承认:“(废品收购)以前是要审批的,现在降低门槛,公安是事后监督,只要工商登记就可以了。” 随着哈尔滨“收编”破烂王举措的广为人知,整顿办受到了来自媒体以及竞争对手的质疑,众口一词的质疑是:既然国家允许个体工商户开展废品收购,哈尔滨为什么要设置“收废品许可”的限制呢? 王清海对此的解释是,所有工作都是按照市政府文件精神执行的,是符合程序的。 “我们不让他们自己带车来,只能用我们的车,因为他们没有这种车。而且他们的平板车上没地方挂牌子。他们自己买这种车这种服装也不行,实际上也不可能。如果他们自己能这样做,那就不用整顿了,他们也不会参加我们整顿办了,而且这样也就不统一了。”王清海说。 另外,《实施方案》提出,哈尔滨市废旧物资收购整顿管理办公室负责推荐符合资质条件的流动收购人员,办理资质认定和许可手续。并发放废旧物资流动收购许可胸卡、运输工具和服装。 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行政许可由具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而整顿办显然并不具备这一资格,它并不是一个行政机关。但作为企业性质的社团组织,它却参与制定和执行政策。 同样参与制定政府政策、并与行政机关一起行文向社会发布政府公告的供销社也成为质疑对象。哈尔滨市供销社的官方网站介绍,中国供销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组织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改革开放后,哈尔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把自身改造为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 王清海也承认供销社是一个社团组织,并不是行政机构。但他说:“文件出台时正好碰上《行政许可法》出台,因此我们送市政府法制办进行了仔细审查,确认与《行政许可法》没有冲突后才颁布的。” 但一位法律界人士认为,哈尔滨市政府涉嫌变相设置“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依靠行政权力对破烂王们实施强行“收编”,是一种实质上的“越权”行为,直接违背了《行政许可法》。 哈尔滨市人大办公厅张福庆说,哈尔滨市政府的[2003]82号文,因不是法律法规,因此人大不会主动审查。 但如果有人对其是否违法提出异议的话,人大可以进行审查。因目前还没有人提出来,对其是否违背《行政许可法》不好判断。 哈尔滨市人大法工委一位负责人表示,对于此事,他们不方便发表公开意见。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