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群众监督和审计监督引入人大述职评议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13:25 人民网 |
近日,来自南昌县教育体育局、交通局和法院、检察院的4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受人大的年度述职评议,在认真审议以上被评人员向该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任现职以来的履职工作以及各评议组的调查情况发言后,经过常委会组成人员民主测评,以上4名同志的测评结果均为“满意”。与往年一样,该县人大常委会为保证评议结果的客观、公正,此次评议活动继续对被述职对象的情况向社会进行“公示”,并引入审计手段,对被评人员任现职以来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使群众监督和审计监督介入人大述职评议成为一项制度。 述职人员在评议结束后说,“人大常委会在评议中深入调研,找准了我们工作中的不足,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建议,反映了事实情况。我们下一步要认真进行整改,抓好建议意见的落实工作,不辜负人大的信任。” 南昌县人大在开展述职评议活动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将整个述职活动分为准备、评议调查、评议和整改四个阶段,并将评议对象任职以来的依法行政能力、工作绩效、为民服务观念和接受人大监督办理代表建议意见、贯彻人大的决议四个方面的情况作为评议重点。为确保对被评人员有一个全面真实的了解,县人大都要组成若干个评议调查小组,采取视察、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发放意见征询表等形式,深入到述职对象的工作单位及下属单位进行调查,广泛听取他们对评议对象履职情况的评价意见。 为保证群众的有序参与,在征询人大代表的意见的同时,县人大还通过县电视台新闻节目和县政府门口的橱窗将述职人员的单位、姓名向社会公示,公布监督电话,增加了透明度,接受群众的监督意见,并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调查核实,汲取“民意”。县人大常委会还委托审计部门对两位政府部门局长任职以来的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将审计报告递交主任会议研究,纳入人大评议时必备的监督依据,力争做到给被评对象予客观公正的评价。县人大还将测评结果及时反馈县委组织、纪检监察部门,为党委考核、任用干部提供依据。 据悉,该县人大将在11月中旬举行的常委会会议上听取以上被评人员的整改情况专项汇报,切实加强评后监督。县人大常委会罗炳贵主任表示,从明年开始,将进一步改进评议方式、扩大评议范围、增加评议次数,尤其是要进一步将群众的意见和审计结果列为评议必不可少的两项“硬指标”,真正做到监督有力,不走过场。作者:刘锡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