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查教育乱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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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14:00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讯为切实维护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江西省发改委将于10月12日至11月20日联合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局等六部门检查教育乱收费现象。 江西省此次教育检查的重点包括,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方法,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规范高校收费行为,禁止搭车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等专项治理工作完成情况。实施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包括成人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中小学校的收费行为,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学校的摊派、集资、收费行为,以及通知中规定的其他行为。具体内容包括,推行“一费制”收费制度的地区的学校,不按规定收费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不按规定执行“三限”政策,以及在“三限”政策之外自行出台相关收费政策的;高等学校违反国家规定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收取赞助费、捐款、点招费、扩招费、转专业费、专升本赞助费、定向费、建校费、跨地区建设费、毕业生就业指导费(场地租赁费)、毕业生违约金(改派费)、培养费、补考费、论文指导费、论文答辩费等费用的;各级各类学校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从中牟利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越权出台教育收费政策的,以及违反规定向学校收费或摊派费用,通过学校搭车收费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违反规定挤占、挪用、平调、截留学校收费资金和教育经费的;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将教育收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未按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安排和使用教育收费资金的等。 (刘芹琴) 《华东新闻》 (2004年10月11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