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将实行分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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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14:19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北京10月10日讯 记者白剑峰报道: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卫生部日前联合公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规定,我国抗菌药物将实行分级管理。 《指导原则》要求根据抗菌药物的疗效、安全性和适应症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类、限制类和排除类三类。非限制类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实安全、有效,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限制类抗菌药物是需要根据患者状况、人群、适应症或药品处方量等进行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排除类抗菌药物是指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对上述三类抗菌药物实行不同处方管理。 《人民日报》 (2004年10月11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