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财产申报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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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15:58 人民网 |
网友:毕谦益 “官员财产申报制”不是是否可行的问题,而是必须执行,必须进行。 可喜的是全国人大正在关心这个问题,积极地在为相关立法做准备,拟把“非法收入(可否理解为来源不明的财产)本身可以作为起诉或追诉的依据”,并且把申报的范围,扩大至所有政府官员、退休人员和申报主体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上述财产也纳入申报范围等等,将充分发挥“官员财产申报制”这把“反腐利剑”的威力。 1995年颁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虽然不够严谨和完善,但它究竟迈出了“终端反腐”可喜的一步,并且它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它之所以贯彻落实的不好,据说“最大的阻力来自领导阶层”,这是一个值得令人深思的问题! 为什么会“阻力来自领导阶层”呢? 一个共产党人,他在入党宣誓时说,“为了共产主义事业,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为什么现在申报申报自己的财产就这么难?!而且“阻力来自领导阶层”,更任人费解。一个心地坦然,两袖清风的人,自己就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人们常常说:“心地无私天地宽”。把一切都交给党和组织了,还有什么不可凉在阳光下的东西。 那些给“官员财产申报制”制造阻力的“领导阶层”,他们怕什么?如果他们不是手脚不干净,屁股是上有屎的话,那就是一个糊涂虫。我们想一想,不把党政干部队伍整顿好,首先是从廉洁从政着手,那还谈得上什么提高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如果一个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他再有多么丰富的经验,很高的领导水平和雄厚的科学文化基础,如果他是一个腐败分子,其他的一切,那不都是空的! 所以说,我们的党应该,而且必须把“官员财产申报制”——“终端反腐”的这把“利剑”使用好,叫它充分发挥它的威慑力量! 一般的说,贯彻落实“官员财产申报制”阻力大的地方,那里一定是个有腐败的“毒蘑菇”生长的地方;那里的领导一定有问题,或者是他们自己的手脚就不干净;纪检、监察部门就首先在那里开刀。 “官员财产申报制”不是要不要贯彻执行的问题,而是必须贯彻执行好,把这一条也应该作为评定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绩的一个主要方面。“官员财产申报制”也应该不断完善,特别是全国人大应该加快立法的进程和速度,反腐倡廉的立法工作可否特事特办? 留言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