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抽查显示:白酒抽样合格率为82.5%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19:32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10月11日电(记者杜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最新公布的抽查结果显示,白酒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2.5%。 质检总局近期对白酒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四川、贵州、甘肃等14个省、直辖市71家企业的80种产品,合格66种。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杂醇油含量超标。杂醇油是白酒的卫生指标之一,白酒卫生指标包括甲醇、铅、杂醇油等三项。此次抽查甲醇、铅指标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规定。白酒中的杂醇油含量过高,饮用后对人体有害,容易出现神经系统充血、头痛等症状。 酒精度达不到明示要求。酒精度允许公差为±1.0度。本次抽查有3种产品酒精度低于标签明示标注的酒精度。 感官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本次抽查中有3种产品感官指标不合格,主要是在产品的风格、香气、口味、有肉眼可见悬浮物不符合标准要求。 固形物含量超标。白酒固形物是指在测定的温度下,经蒸发排除乙醇、水分和其他挥发性组分后的残留物。本次抽查中有2种产品固形物超标。 标签标识不规范、标注内容不完整。本次抽查中有9种产品标签标注的内容不完整。个别产品甚至没有标注生产日期、厂址、产品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