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招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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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0:35 华夏时报 |
据新华社电记者11日从人事部了解到,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日前决定组织实施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工作。据介绍,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共有103个部门的8400余个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由中组部、人事部制订的招考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本次招考报名时间为2004年10月16日至26日。 2004年11月27日在全国各省会城市和直辖市举行公共科目的笔试。面试工作将于2005年2月底以前完成。整个招考工作计划于2005年4月30日前结束。 此次招考公共科目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报考中央垂直管理机构地(市)级以下机关及部分中央垂直管理机构中的省级机关和直属机构,部分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职位,只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科。 据人事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05年中央、国家机关的招考有一些新的特点:一是对城市低保收入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凭有关证明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二是需跨部门调剂的招考单位,要将调剂职位及资格条件在人事部网站予以公布;三是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各招考部门确定拟录用人员后要在人事部网站上面向社会公示。此外,招考部门在面试时可对报考者的外语与计算机应用能力进行测查。 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负责人强调,这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考试的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考试参考书。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国家机关2005年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通过相关网站进行查询。这次公开招考通过人事部网站(www.mop.gov.cn)报名。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共有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