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优惠范围扩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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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0:47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欧阳彪报道:刚刚修订通过的《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正案》对残疾人的保障范围作出了新的调整,残疾人保障优惠范围进一步扩大。 新调整的优惠范围包括: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盲人、聋人家庭收看有线电视费用减半收取;在法定节假日、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免费进入公园、展览馆、博物馆等公共活动场所;对残疾人就医,医疗机构应当优先给予就诊,公办医疗机构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就医,门诊免收挂号、复诊、注射(不含材料费)等费用,住院“三大常规”(尿、便、血)检查费、胸片检查费、普通床位费等减半收取。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发现残疾人流浪乞讨的,必须依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帮助;各级工青妇联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关心残疾人的学习、工作、生活和婚姻家庭,维护其合法权益。 对符合在城镇落户的残疾人及家属,公安机关应当按有关规定优先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村民委员会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时,对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应当给予免除。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残疾人,人民法院应当按有关规定减免其诉讼费用,法律服务机构应当依法提供法律援助。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