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刘盈福因诈骗罪被判刑广州撤消其“荣誉市民”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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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4:02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
据新华社广州10月11日电 (记者王攀)在年初修订了相关规定后,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0月11日正式表决通过决议,撤消了曾担任中国足协副主席一职的刘盈福“广州市荣誉市民”的称号。 刘盈福,祖籍广东台山。20世纪七十年代赴香港闯荡,几年后创办了银利(香港)企业有限公司、香港盈福酒楼等企业。1985年,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刘盈福以港商身份回到广州投资,创办了“广州市英利贸易公司”,后改名为“广州市银利贸易公司”。 据不完全统计,从1991年起,刘盈福在内地的各类认捐超过5000万元。1992年,刘先后20多次捐助内地足球事业近1000万元,同年5月,刘出任广州足协首任会长。当年6月,他又受聘担任中国足协副主席。 但谁也没想到,刘盈福到处捐赠、投资,用的都是四处借来的钱,却根本无力偿还。2001年11月24日桂林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两罪并罚一审判处刘盈福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2003年5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刘盈福违法犯罪事件被媒体广泛报道后,撤消其“荣誉市民”称号的社会呼声日渐高涨。 2004年2月24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广州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规定》的第九条是刘盈福被撤消“荣誉市民”称号的根据。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10月12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