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退休老教师一审被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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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4:1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袁晓岚)10月9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震惊江阴、造成七死二伤严重后果的特大非法制造爆炸物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李耀兴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现年62岁的被告人李耀兴原在江阴市第三实验小学工作。1997年12月到1998年1月间,李耀兴从湖南省怀化市购进制造鞭炮的相关技术和机器一台,并购买原料擅自非法组织人员在其住宅附近一自建铁棚内制造黑火药生产鞭炮。1998年2月,李耀兴将其制造的不低于30公斤的黑火药和其它原料的混合物存放在该铁棚内。2004年3月14日下午,李耀兴的妻子将该铁棚卖给拾荒的翟某某等人。翟某某邀来丁某某切割铁棚,丁在切割时导致棚内黑火药发生爆炸,当场将翟某某、丁某某等7人炸死,其余两人受伤,并造成周边居民住宅及厂房等建筑物合计价值3万多元的损失。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为,李耀兴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而且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给予严惩。 《江南时报》 (2004年10月12日 第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