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伤残军人可免费乘坐市区公交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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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4:38 济南日报 |
本报10月11日讯(记者 韩劲松 通讯员 文旭)自10月1日起,我市革命伤残军人可以在市区内免费乘坐公共汽(电)车了。 为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意见》,更好地做好双拥工作,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市民政局近日专门下发《通知》。规定,为方便革命伤残军人免费乘坐公交车,更好地为革命伤残军人服务,确定实行革命伤残军人持免费乘车卡乘坐我市使用月票的公共汽(电)车的办法。自10月20日起,我市革命伤残军人本人可持户口(军官证)、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和近期免冠二寸彩照一张,到各区民政部门由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统一办理免费乘车卡。未能在各区民政部门办理的,可持以上证件到公共交通总公司(解放路18号)月票发售处办理。 据悉,外地临时来济和市区以外的革命伤残军人,可持《革命伤残军人证》免费乘坐我市使用月票的公共汽(电)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