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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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5:10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江苏海安县——— 小学新生要“捐款” 7月下旬招生时,江苏省海安县实验小学向每位入校新生家长强行摊派6000—9000元的“捐款”;海安县明道小学向每位新生家长摊派1500元的“捐款”,并且要求家长在《捐款自愿书》上签字,否则子女不得入学。 一些家长因为经济困难交不起“捐款”,孩子就被家门口的学校拒之门外。这与《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就近入学原则是完全相违背的。这两所学校均为国家投资的公办学校,教师均为正式在编教师。学校根本没有任何民办性质,凭什么办“民办班”?两所学校每年收的几百万“捐款”哪里去了?请有关部门查一查。 江苏海安县 赵来稳 张顺华等 云南个旧市——— 借读学生另收费 云南个旧市第二中学的收费公示栏所标收费标准与实际收费不相符。公示栏所标初中借读生每生每学年收费800元,但实际收费为7000余元,并借“协作单位”个旧市太阳能设备厂的名义,以“教育经费”为名目出具收据(不是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来躲避上级检查。 另外,该校在高中择校生收费中也违规收费,如采用造假分数、假招生比例等手段,巧立名目擅自扩大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同样借“协作单位”名义以“教育经费”为名目开出一些收据,收取高额费用。 云南个旧市 学生家长 《人民日报》 (2004年10月12日 第十五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