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急查“宏泉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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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8:03 扬子晚报 |
镇江电 昨天本报报道镇江“宏泉骗局”后,在镇江引起强烈反响,本报记者的电话几乎被打爆,当天又有20多户受骗购房户站出,并有部分购房户赶到公安机关报案。至此,“宏泉骗局”中的受害者已经达到41户。据受骗者初步统计,被骗总金额已突破400万元。 昨天下午,记者再次来到“宏泉公司”的所谓施工场地,该公司惟一留在工地上的看管人毛志金,手中正拿着当天的《扬子晚报》,面对记者是一脸茫然。他告诉记者,尽管“宏泉公司”套了这么多的资金,但他已经6个月没有拿到工资,而且更让他心焦的是,公司老板吴柏林今年7月还向他借了5000元来偿还“银行利息”,现在吴跑了,这5000元血汗钱向谁要?!老毛还告诉记者,昨天下午不断有人来打听吴的下落。 为进一步了解事情进展情况,记者又赶到润州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该大队负责人介绍,他们正在建设局、国土局等处进行紧张调查,当晚要与“宏泉公司”所有遗留员工进行谈话,以进一步掌握“宏泉公司”的情况。 “宏泉公司”是否为集体性质?这一问题是广大受骗户关注的焦点之一,受骗户反映“宏泉公司”系京口区档案局下属单位,记者与该局取得联系,一段姓工作人员介绍,“宏泉公司”已与档案局脱离关 系。记者为此找到一份2003年11月20日镇江市京口区档案指导服务中心与吴柏林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书》,协 议中注明:镇江市京口宏泉物业开发公司总资产为19460174.39元,负债为23050741.65元,净资产为-3590567.26元;协议将宏泉物业开发公司转让给吴柏林,转让后的“宏泉公司”为私营企业,转让标的为50000元。记者又找到一份2004年6月10日由省建设厅颁发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证书上企业类型一栏中却清楚地写着“集体”,法定代表人为“吴柏林”,注册资金800万元整。(王致同 张凌发 万凌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