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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打击破坏电力设备犯罪作出承诺 举报者最高可获奖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9:13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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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见习记者/南小渭 通讯员/叶智强)昨日,笔者获悉,东莞市公安局、经贸局、工商局、广电集团东莞供电分公司正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备犯罪,群众检举揭发此类案件最高可获得30000元奖励。本次行动将持续到本月底。

  据介绍,为了全面营造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犯罪的社会氛围,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决定,对于举报群众,供电部门将按照案件直接损失金额的10%-20%给予奖励(以人民币30000元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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