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运河沿线等单行路“适应期”已结束 违规者罚款100元并扣3分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9:13 南方日报 |
本报讯(记者/周智琛 见习记者/何建文)市区运河沿线等道路实施单行的“适应期”结束了!市公安交警部门从前天起,正式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者进行处罚。 据了解,从9月10日开始,市公安交警部门对运河东路、运河西路、环城路、新河北路、万寿路、新风路、凤来路等道路实施机动车单向行驶交通管制。 在运河东路坝头桥至红荔桥路段,机动车只能从坝头桥往红荔桥方向单向行驶;在运河西路红荔桥至坝头桥路段,机动车只能从红荔桥往坝头桥方向行驶。在环城东路和新河北路东岸,机动车只能从环城东路和阳路口往新河北路东岸运河东路口方向行驶;在新河北路西岸和环城路,机动车只能从新河北路西岸运河东路口往环城路和阳路口方向行驶。万寿路、新风路和凤来路等已实行汽车单向行驶交通管制的路段,现改为实行机动车单向行驶交通管制,原单向行驶方向不变。 在上述路段实施交通管制的第一个月(9月10日至10月9日),公安交警部门对违反单向行驶规定的机动车驾驶员以纠正教育为主,原则上不处罚。前天开始,交警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反单行规定的驾驶员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措施为罚款100元,并扣3分。 市交警部门提醒市民,无论是汽车驾驶员还是摩托车驾驶员,行车至单行区域时一定要注意交通指示标志、标线,自觉按照正确的单行路线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共同维护市区的良好交通秩序。 图: 运河东路改为单行路后交通有了很大改善。何建文 周智琛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