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千人民监督员到浙江省各级检察机关上岗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9:15 新华网 |
新华网浙江频道10月12日电(沈简轩、傅丕毅)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正在浙江省检察机关全面展开。浙江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11日宣布:截至目前,这个省已有97个检察院选任了966名人民监督员。据了解,人民监督员制度将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促进公正司法。 据介绍,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了从制度上保证职务犯罪侦查权、起诉权的正确行使而在检察机关实行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这个制度规定,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立案以后拟撤销案件的、以及拟不起诉的,都必须经过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2003年10月,浙江省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全国首批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省份后,在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包括省检察院在内的26个试点检察院共选任人民监督员308人,其中人大代表128人、政协委员90人,具有法律大专以上学历的57人、有法律工作经历的67人。 到2004年10月9日止,浙江省已有42件检察机关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进入监督程序,其中不服逮捕案件1件、拟撤销案件22件、拟不起诉案件19件。经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表决后,同意检察机关拟定意见的有41件,不同意的1件。 在实行监督的过程中,人民监督员不仅能够对监督的案件独立行使表决权,而且他们的意见也能得到充分的尊重。瑞安市检察院办理该市公安局外事科某民警涉嫌徇私枉法案后认为,他在办理出国人员护照时虽有以罚代刑情况,但不是主要责任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拟绝对不起诉。今年5月24日,5名人民监督员在对这个案件进行独立评议后,认为此案嫌疑人的行为虽然情节较轻,但已构成犯罪,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的情况,应当相对不起诉。两天后,瑞安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进行了充分的讨论研究,最终采纳了人民监督员的表决意见,对此案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今年9月开始,浙江省检察机关的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扩大至全省97个检察院。到目前为止,新开始试点的71个检察院已经选任人民监督员658名,10月份开始陆续上岗,履行监督职责。至此,全省97个检察院已经选任人民监督员966名,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全面展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