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再次调高工资标准杭甬温最低不少于6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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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9:15 新华网 |
新华网浙江频道10月12日电(现代金报记者岳德亮张继东)记者从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浙江省今年的最低工资调整标准已经公布(新标准从10月1日开始执行),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440元、510元、560元和620元四档,最高一档月工资比调整前增加100元。 最高一档调高100元 根据浙江省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440元、510元、560元和620元四档,最高一档月工资比调整前增加10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别调高为3.8元、4.4元、4.8元和5.4元。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基本与珠三角地区持平,有些工资档次还要略高一点。 浙江省劳动保障厅劳动工资处负责人介绍说,这次工资调整主要是考虑到浙江省经济发展比较快,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应该有相应提高,以保障在浙江省务工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杭州宁波选择最高档 据介绍,具体的调高额度的计算考虑到了一系列综合因素,包括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浙江省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社会保险费用等等。 目前,浙江省选择最低工资标准最低档大多分布在温州地区的文成县,金华地区的磐安县、丽水地区的云和县等县(市)。而杭州市区、宁波市区、温州市区等都选择了最低工资标准的最高档即月最低工资不少于620元,其他大部分市、县选择了中间的两档。 今后可能每年都调整 该负责人认为,浙江经济发展较快,而从目前浙江省的最低工资制度执行情况来看,在认识上、制度上和操作上都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劳动保障部门正在建议对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进行改革,即要由每年都根据经济状况、平均工资的增长情况对最低工资标准予以调整,来替代几年一次的大幅调整。 但是,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报酬时,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岗位职责、个人业绩和企业效益确定不同岗位、职位的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水平。 : 浙江省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从1994年开始实行的,到目前已经过6次调整。上一次的最低工资标准是2003年9月份调整的(从2003年9月1日起实行),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520元、480元、430元、390元四档;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4.7元、4.3元、3.9元、3.5元四档。(完)(来源:现代金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