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推行纪检监察协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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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9:28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今年,为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质量,仁怀市纪委、监察局在通过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订了《仁怀市纪委监察局案件实行“协审制”的有关规定》,对案件协审的范围、程序、方法、要求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通过实行案件协审制度以来,在协审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报送案件的初审报告大部分是调查报告的简单翻版,论述不深入,有的违纪事实的认定所依据的证据不充分;二是文书材料不够规范,特别是没有设立专职纪检监察机构和纪检监察人员的部门所办案件,在这方面尤为突出;三是定性不够准确,处理上有随意拔高或降低的现象。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市纪委监察局再次强调要求,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认识,增强案件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年初《审理工作意见》和《实行“协审制”的有关规定》的要求,配备专兼职案件审理人员和审理机构,加强审理业务知识的培训学习,对所办案件报送市纪委审理之前由初审人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量纪、文书等方面严格把关,确保查办案件的质量。对经市纪委协审后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基层纪委要及时进行纠正、完善,并以案施教,努力提高基层办案和审案人员的业务水平。 作者:周山荣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