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多家媒体受骗说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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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09:43 人民网 |
张乃钊 今年3月11日深夜,一个自称高考落榜、钱被偷光、双目失明的人给某市广播电台某直播节目主持人打电话,声称自己准备轻生。在主持人的热心呼吁下,该市许许多多的好心人行动起来,此人获救。万万没想到的是,收容救助部门很快确定了 “轻生人”原来是个刑满释放的骗子,后来又得知此人曾对全国多家媒体行骗且屡屡得逞。一个年仅23岁的初中毕业生对大江南北众多媒体屡屡行骗得逞,究竟原因何在?笔者觉得此类事件既值得百姓警惕,更值得媒体反思。 在当今社会,人们的爱心很强,对弱者施援已蔚然成风,作为媒体,自然要时时想到自己的责任,因而通过报道唤起人们的爱心,包括报道具体的人和事,都无可非议。问题在于媒体应该帮助的是一个人、一家人还是一大批人,显然应当是后者。如果只是为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的求助而呼吁,尽管也传播了爱心,提高了媒体的威望,却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常常是帮助了一个人或一个家庭,而与被助者情况相近以至更困难的一大批人因得不到媒体的帮助而对媒体不满,事情的结果往往与媒体的初衷相悖。 当然,对于某些突发的求助,媒体给予帮助还是必要的。但是这种帮助并不一定都由媒体包揽起来。随着国力的增强,各地已经初步建成了较为完整的救助体系,一般来说,那里的工作人员处理问题更有经验、处理方式也更得体,那个“爱心骗子”正是在救助站现出原形的。所以遇到突发的求助时,在一般情况下,媒体最好是与这个体系取得联系,和他们共伸援手,这样不但可以使得社会救助更加有序,而且可能更为妥善。事实说明,尽管媒体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受到读者的热切期待,但作用终归有限,绝不能包办一切,这是其社会分工和职责决定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媒体也有一个摆正位置的问题。自然,摆正位置绝非冷眼旁观,我们同样有很多事情可做。比如说,向社会介绍政府的救助体系和正规的慈善机构,启发读者通过这些机构献爱心;再比如说,介绍热心慈善事业的单位和个人,介绍受助者的感受和受助前后的变化;还可以针对某些人对救助体系是否有“猫腻”的担心,加强舆论监督,等等。 新闻工作者普遍具有正义感,同时经常被爱心包围着、激励着,心肠很热,这是难得的,但骗子们钻的正是这个空子,这很值得我们警惕。 另外,有些人特别是年轻人的社会经验不是很多,如果再容易冲动,就有可能成为骗子行骗的目标。 报社不是政府机关,不能“包打天下”,记者能做的、该做的主要是舆论工作。这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时时应该注意的。涉及社会救助应该如此,涉及到别的事情也不要忽视这个原则。 《新闻战线》 (2004年 第九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