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防员是新瓶装旧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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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10:13 人民网 |
康劲 河南省公安厅经过两个多月的集中清理,9600多名治安员被各级公安机关清退,有着40多年历史的“治安联防队伍”从此退出历史舞台。但与此同时,河南省的一些地方建立了相对专业的社区巡防队,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巡逻。(据10月9日中国青年报报道) 河南省公安厅的举措是公安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对聘用的治安员队伍进行专项清理后,首次看到的公安机关对治安员的大规模清退行动。但是一面是治安员大批“下岗”,一面却是巡防员的大批“上岗”,这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治安员的大批“下岗”是大势所趋。 治安员虽不算是执法人员,但是他们却拥有执法者的权力,甚至比正规的警务人员更少受约束,权力大到可以时时威胁到公民的人身权利。陕西麻旦旦处女嫖娼案、延安黄碟事件、孙志刚被殴致死案,以及不久前发生在北京的一对恋人被治安员追打,男友落水溺亡事件,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震动。 从设想上看:治安员与巡防员,名称有别,定位有异。但是,如果巡防员不参与执法办案,就等于是个“摆设”,无法发挥维护社会治安的作用。久之,在实际执行当中,巡防员的职能肯定会随着“任务”的需要,逐步升格,最后,虽然名称不同,但是性质一样,“二警察”再现。 目前,不论是治安员还是巡防员,他们的法律身份都很值得怀疑,至少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颁布的所有成文的法典中,我们从来找不到他们的名字,都是典型的没有经过任何法律授权和确认的“执法队伍”。在日益强调要依法治国的今天,能允许这种情况存在吗? 治安员的“下岗”,我们应该为之鼓掌欢送,但是巡防员的“上岗”,却并不值得期待。不从法律上明确巡防员的职责和权限,没有严格的约束,不能从严整饬队伍,出事的就不是治安员,而肯定会是巡防员。 来源:《江南时报》 (2004年10月12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