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仙居:贯彻 “四条禁令”促进机关效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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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10:56 人民网 |
一是抓好宣传学习。仙居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干部召开学习会,传达省委“四条禁令”有关规定,并把严格遵守“四项禁令”列入党员干部廉政教育重要内容。“四条禁令”指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严禁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严禁中餐饮酒;严禁在办理、办证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 二是开展自我检查。县人大常委会要求全体机关干部对照省委“四条禁令”有关规定,积极进行自我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把人大机关效能建设与“四条禁令”相结合,该寻找不足,进一步做好落实。 三是自律承诺,每个机关干部都在省委“四条禁令”的“告之书”上作了承诺签字,并张贴在办公室,时时对照检查。 四是严格惩处措施。对违反“四条禁令”的,根据情节严重,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告诫、扣发岗位考核奖、调离岗位直至辞退或纪律处分。(仙居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吕中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