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防洪标准偏低 不利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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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14:42 人民网 |
新华社重庆10月12日电(记者徐旭忠、偶正涛)长期以来,我国洪涝灾害频发,给人们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然而,我国的防洪标准偏低,难以有效遏制洪涝灾害的威胁,最终不利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水资源安全。这是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毛如柏日前在此间举行的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上指出的。 毛如柏介绍说,有史以来,我国洪涝灾害极为频繁,常常是两年一小灾,三年一大灾,致使部分国土“遍地汪洋、尽成泽国”以至“哀鸿遍野”。建国以来,我国因洪涝灾害年均农田受灾面积1亿亩,平均每两年就发生一次较大洪灾。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洪涝灾害有增无减,1991年江淮大水,1994年和1998年珠江大水,1998年长江和松花江大水等,都造成了大面积洪涝灾害,其经济损失约占同期GDP的3%-4%。 毛如柏指出,目前,我国防洪工程标准还普遍偏低,主要江河在运用蓄滞洪区的情况下可达到40-60年一遇,大量中小河流的防洪标准都在5-10年一遇甚至更低。我国大江大河现有防洪工程一般只能防御常遇洪水,很难抵御建国以来发生过的大洪水,更难抵御历史上出现过的特大洪水。 他说,中小河流、中小城市的防洪标准令人堪忧。全国有防洪任务的城市639座,其中防洪标准低于10年一遇的城市占15.6%,有403座城市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城市排涝设施不配套,内涝问题日渐突出。此外,防洪工程老化失修,堤防存在险工险段。来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