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包养情妇的“账”还得细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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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18:53 中国新闻网 |
事件:为满足情妇要求,挪用公款71万元,近日,湖北省鄂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鄂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刘锦文有期徒刑十三年(据10月8日《北京青年报》)。 法院从法律角度只定了“刘局长”挪用公款罪,其实,贪官包养情妇又何止是这个明账,还有一笔“暗账”没有算,有哪些呢? 首先,政治账不能不算,贪官生活腐化给党和组织带来的恶劣影响是巨大的。 其次,在挪用公款背后,通常还有“妇”唱夫随共同受贿的恶行。从已查处的胡长清、成克杰、刘方仁等人,哪一个不是为了个人私情而大肆进行权钱交易收受贿赂? 再次,就是情妇干预“朝政”的账,她们的“枕边风”刮起来也不亚于贪官的“最高指示”。于是一些人便看到这个“快捷通道”而走“情妇路线”,往往“命中率”都比较高。 看来,我们在进行警示教育时,不要只算贪官包养情妇带来的经济账,还要细算政治账,其所造成的损失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来源:检察日报,作者:刘宝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