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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岂可变成写字楼?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0:13 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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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住在都市普通居民楼内的人,对邻居中出现“非住宅户”公司办公人员,已不会感到诧异了。因为,这种现象在都市尤其是中心区,已经很普遍了。

  吴先生告诉记者:“我上半年在九江市区买了套房,离单位近,环境也不错,就想自己住。但因为靠近路边商业中心,那些打主意想租我这套房的公司人员则成天围着我转。尽管我一再拒绝,他们仍不死心。时间一长,我自己也觉得不对劲了。因为他们好像总是在夜里工作,人还不少。半夜里上下楼梯的脚步声络绎不绝,白天也常有陌生人来敲门找公司,吵得我实在受不了,只好租出去。”另一位高层住户沈先生则向记者投诉:“买了套房子,本想接老人来家居住,享享清福。没想到隔壁的公司三天两头易主装修,日夜敲击声很大,吵得老人血压升高。早晨我急着去上班,可电梯上上下下被往来的公司业务员占得满满的,一等就是五六分钟。晚上10点多了想睡觉休息,可楼上美容院仍人来人往,皮鞋咔咔响来响去,吵得人心烦意乱。”

  8年前,当我省房地产市场启动的初期,我省不少城市还没有专门的写字楼。那时的企业集团,一般选择租用酒店楼层办公。但人员流动频繁的酒店缺乏必要的商务环境,因而难以留住办公的企业。以后当省城等地高档写字楼纷纷出现后,其高昂的价格和费用,又非所有公司都能接受。于是,一批中小型规模的公司、办事处便开始将目光投向普通住宅。对于在创业初期的中小型企业来说,租用住宅楼,不仅可以节省不少开支,而且还会带来更多的生意。

  面对这种现象,有业主认为,“住改非”对楼内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干扰。住宅里开公司人来人往,说话声、纷杂的脚步声、办公设备发出的声音不断,破坏了居住环境和氛围。而且来公司的人员多了,给小区物业管理增加了难度,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隐患。有关部门应加强管理,至少“住改非”的公司应多交纳物业费。

  南昌市房管局物业处处长邓长水认为,住改非的问题的确很普遍,在客观上侵犯了有关小区其他业主的利益,并多占了公用部分的水、电、保洁、保安、电梯等费用,应本着价值相符的原则,住改非就应该按照非住宅物业收费的标准执行。

  据记者了解,目前南昌市的高层住宅物业费最高为每平方米1.5元,而如果认定为“非住宅”的高层物业费,则每平方米要交纳物业费12元左右。最高的非住宅物业收费,为住宅物业收费的十倍还多!现在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准确界定住宅与非住宅?如何准确界定“住改非”?

  (本报记者 吕宙巡 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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