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摘录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1:59 东南早报 |
市民:建议取消农民工子女借读费。困难农民工子女可免收借读费吗? 教育局:教育局将汇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将建议上报给市政府。困难农民工子女可向学校申请免收借读费,但必须提供“农村户口证”、“居住证”、“务工证”三证。 市民:我的孩子在火炬小学读书,学校收取1000元借读费用,又收了2000元学费。 教育局:火炬小学不属于公立学校的范畴,因此不在有关政策范围规定之内。 市民:学校收学生2000元钱,但没开出正规发票给学生。 教育局:目前,教育局已经要求学校收取学生的费用都必须开出正规发票,遇到情况可以向厦门市教育局或各区教育局举报。 市民:孩子只读了1个多月想回老家,能否退学费? 教育局:不可以。学生在开学后中途休学、转学的,已交的学费、杂费不予退还,但已经收取一次性教育成本费用的,可按已就读的学期计算收费,剩余未能就读的学期可以退还。已按学期收取借读费,开学就读1个月以内的,可退还50%借读费;就读1个月以上的不予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