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加了 增幅最高达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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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3:24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吴刚报道:我省前不久已对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进行调整,从9月1日起我省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将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与之相关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按新标准计发。 据了解,我省失业保险金原来是按三类地区不同的标准发放,其中一类地区主要是南昌市市区为165元/月;二类地区主要是省辖市市区及原行署所在地市为150元/月;三类地区主要是除上述地区以外的县(市)为132元/月。此次失业保险金的调整是按照我省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的四类区域进行相应调整的,其中一类地区调整为270元/月,二类地区为247.5元/月,三类地区为225元/月,四类地区为202.5元/月。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