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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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4:44 人民网-江南时报 |
长沙10月12日电现年22岁的乐金日在1年时间内先后强奸了14名女网友。11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终审刑事裁定书,维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乐金日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刑事判决。乐金日是湖南新田县龙泉镇谭田村人。从2002年4月开始,他利用网上交友的名义结识女网友,然后采用暴力、胁迫和欺骗手段对她们实施奸淫。至2003年4月案发时止,乐金日先后强奸了14名女网友,其中有3名幼女。 由于乐金日如实供述了一部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被从轻处罚。 新华社供稿 《江南时报》 (2004年10月13日 第十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