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检察院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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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6:28 人民网-人民日报 |
本报讯山东省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一手抓预防犯罪,一手抓法制服务,为地方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截至9月底,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查贪污贿赂案件147件179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9件19人。 为减少职务犯罪,该院以无职务犯罪案件、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和创工程优质、干部优质的“三无二优”为目标,先后同国税、地税、金融等行业系统的140个单位和曲珠高速公路等40个重点建设单位,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系制度;通过讲法制课、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强化社会化预防;建立“职务犯罪预防网站”,拓宽了预防职务犯罪的新渠道;连续3年坚持检察长下访车(船)制度和检察长接访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该院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树立服务意识,规范执法行为。重点打击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破坏投资环境和发展大局的职务犯罪案件,先后查处6名企业管理人员侵吞挪用公款案,20余起因村委负责人贪污、挪用土地补偿款引发上访等案件;对努力干事创业,成绩突出,偶尔失足犯罪的依法从轻处理,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予追究。该院还制定了企业办案“六不准”,体现了检察机关办案与服务、惩治与保护、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孙东海 卜雪峰) 《人民日报》 (2004年10月13日 第十六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