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文化产业增加值近4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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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6:46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本报济南10月12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统计局获悉,2003年我省文化产业增加值397.61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3.2%。其中以网络、旅游、休闲娱乐、经纪代理、广告会展等新兴文化服务业呈后来居上之势。 省统计局专家分析,我省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为主的文化产业“核心层”实现增加值32.15亿元,占GDP的0.26%;而以网络、旅游、休闲娱乐等新兴文化服务业为主的文化产业“外围层”实现增加值71.53亿元,占GDP的0.58%;以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和销售为主的文化产业“相关层”实现增加值293.93亿元,占GDP的2.36%。三层增加值之比为8:18:74,而全国这三层增加值之比为25:23:52。这表明山东新兴文化服务业发展呈后来居上之势。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