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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保价 手机丢了只赔百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09:43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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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办保价 手机丢了只赔百元

  省消委会提醒市民贵重物品要保价,邮寄要找大公司

  消费警示

  本报讯(记者商琦 实习生林絮 通讯员江列华)就因为寄快件没填保价金额及缴纳保价费,2800元的手机丢了只能拿到100元的赔偿。省消委会为此提醒市民,投递包裹最好到邮局或有经营资格、信誉好的公司,并对贵重物品进行保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日前,消费者马先生通过某快递服务有限公司给朋友寄了一部价值2800元的手机,但投递过程中手机却丢了。当马先生就此向快递公司提出赔偿时,对方声称马先生事先没有对快递的手机予以保价并另行支付保价费,他们只能按照公司“5公斤以内货物最高赔偿限额100元”的条款对他作出赔偿。

  针对此类投诉,省消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快递公司对赔偿金额制定了某些条款,它是作为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一种协议存在的,本身无可非议,但有些不法商家就故意利用这一行规坑骗消费者。因此,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才是关键。

  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投递包裹应尽量选择邮局或一些信誉好、规模大的快递公司,对贵重物品最好还是进行保价,一旦丢失就可以相对减少损失。此外,消费者在接受快递服务时,还应看清投递委托单背面的合同约定,并要求快递服务公司提供投递跟踪信息咨询,以免货物丢失遭受损失索赔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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