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借钱供哥哥吸毒 兄妹二人非法持毒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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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10:04 新华网 |
新华网合肥10月13日电(邓福民、陈颉)安徽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一起重大非法持有毒品案,被告人姚海林、姚海琴兄妹分别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他们的好友姚兵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3名被告人还分别被判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现年41岁的姚海林吸食毒品长达6年。今年4月,姚海林与妹妹姚海琴预谋前往临泉县购买毒品海洛因。为筹措毒资,39岁的姚海琴通过蚌埠市某房地产经营服务公司经理介绍,将自己位于蚌埠市红旗三路的一套房屋作为抵押担保,向他人借款人民币3万元,准备购毒品给哥哥吸。6月19日上午11时许,姚海林通过电话与临泉县一毒贩取得联系,约定以每克200元的价格购买200克海洛因,并商定于当日前往临泉县“取货”。中午,姚海琴将其男友姚兵喊到住处,告诉姚兵其哥哥姚海林将去临泉县购买毒品,让姚兵利用到河南沈丘出差之机租赁一辆车将姚海林送到临泉县。 当日下午,姚兵向蚌埠市某汽车租赁服务部承租一辆蓝色别克赛欧轿车,姚海琴则携带毒资人民币4.4万元与男友一同将姚海林送往临泉购买毒品。次日上午,姚海林购得海洛因后立即打电话给妹妹,让姚兵开车接其返回蚌埠。中午11时许,三人在途经307国道蚌怀收费站时被守候的缉毒警察抓获,当场从姚海琴的包内查获海洛因199.4克及配料300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