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保姆下药行窃案一审判决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10:15 广州日报大洋网

  立刻注册新浪免费邮箱,激活1G空间

  本报讯(记者王俊)家住海珠区滨江东路的梁女士通过家政公司请来保姆,谁知该保姆才来3天就下迷药将她家中洗劫后逃逸(详见本报2004年8月21日A6版《保姆刚来三天下药洗劫雇主》)。在屡次与家政公司负责人林某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梁女士等人将林某告上法院,索赔1万多元。日前,海珠区法院对此案一审判决:林某应赔偿给梁女士等人3000多元。

  海珠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梁女士通过家政公司雇请保姆,双方已形成居间合同关系。家政公司在接受梁女士的委托后,在未核实保姆的身份即将她介绍给梁女士,致使梁女士等人利益受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来源:广州日报)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NBA中国赛即将打响
2004诺贝尔奖
雅尔北京音乐会
最新汽车降价信息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孙楠2004上海演唱会
2005研究生报考指南
姚明首部自传连载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