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资蒸发 局长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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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10:26 人民网 |
成都中院昨日公开庭审原成都市交通局局长王树基涉嫌“两罪”案,庭上王树基神情沮丧,眼神游移。 王树基身为交通局局长,负责监管国债资金和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结果8000万元的资金被手下耍脱。昨(12)日,原成都市交通局局长王树基被控涉嫌玩忽职守罪及挪用公款罪一案,在成都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因是重大案件,有30位人大代表应邀进行了旁听。 大案闪回 巨资蒸发局长担责 现年61岁的王树基曾于1995年至2001年任成都市交通局局长,他还先后兼任过成都高速公路建设开发公司董事长、成都大双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成都西岭雪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成都成灌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成都绕城高速公路(西段)指挥部指挥长、成都绕城高速公路(西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绕西公司)董事长等职。 2003年9月18日,王被省检察院立案侦查,9月30日被逮捕。 据检方起诉,成都绕城高速公路西段是国家投入了2.2亿元国债转贷资金和11亿元开发银行贷款的交通基本建设资金修建的四川省重点交通建设项目。1999年11月至2001年5月,绕西公司总经理周德如将公司国债资金44999501.55元和开发银行贷款的交通基本建设资金33739588.18元挪作他用,至今无法收回。这是王树基不正确履行国债资金使用管理第一责任人和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的监管职责所致。 检方还诉称,成都西岭雪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急需资金支付工程款和货款,王树基为了个人在该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失,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分别将成灌公司和市交通局共24825253元挪给了西岭公司使用,并从中获利30余万元。 庭审实录 神情沮丧声音低沉 昨日,头发已花白的王树基坐在被告席上,神情忧郁而沮丧。他眼神游移,看上去有些虚弱,说话的声音略显低沉。 公诉人庭上强调,据王自己在侦查阶段的公诉和其他证人证言,当时公司间的转款必须要王的签字,但是王在电话中就对周德如的转款做了批示,说不用亲自签字了。 王树基本人在庭上辩称,自己知道国债资金和交通基本建设资金应专款专用,也知道自己的职责,但交通局资金流动大且频繁,他并不是对每笔款项的使用都签字。王树基承认,自己对周挪用专款的行为应负领导责任,但出事后采取了措施追款,尽到一定责任。 王的辩护律师称,周德如是绕西公司总经理,他挪用资金,董事会和王树基其实并不知情。周德如挪用资金是个人行为。 至于涉嫌挪用资金到西岭公司的问题,王树基和其辩护律师均称,这只是公司间资金的正常流动。王树基表示,他是董事长,有责任协调解决公司的资金难题,借款是按法定程序由西岭公司总经理张某具体操办的。其辩护人也辩称,王的行为至多是违反规定,尚达不到刑事处罚的要求。 庭审从上午9时30分一直持续到下午6时,法官宣布将择日对此案宣判。 (早报记者赵倩实习生王轶林)来源:《天府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