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要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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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10:27 人民网 |
陈秋莲 近年来,随着新建企业组建工会步伐的加快,不少民营企业都成立了工会组织。但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非公企业工会大都牌子、印章、机构、制度齐全,但工会作用却难以得到发挥。 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个别工会主席看行政眼色办事。一家焦化公司总经理在介绍企业工会工作时,就说工会主席是由董事长任命的。这样的工会主席怎能不看企业领导的脸色行事;2.一些工会主席由行政领导兼任,这样,当职工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时,工会主席的屁股该往哪头坐?而且兼职也让工会主席没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去钻研工会业务;3.工会经费不独立。一些非公企业拖延工会经费的划拨,工会每花一笔钱都要经企业行政审批。没有独立的经费,限制了非公企业工会作用的发挥;4.劳动争议预防机制没有真正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没有真正发挥作用。有家民营企业工会有专门的职工活动场所,职工之家、劳动竞赛委员会等机构健全,张贴着“企业劳动争议委员会”字样,连名称都搞不清,又如何谈开展工作?非公企业面临的工会工作难开展、作用难发挥、职责难履行的“三难”现状是个共性问题,这“三难”不解决,工会就不能实现真正的维权。因为“组织起来”只是手段,发挥工会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才是“切实维权”的目的。 非公企业工会作用不能发挥,有外部环境因素,也有工会自身问题。要使非公企业工会真正发挥作用,就必须做到规范操作,确保建会质量,特别是在工会主席人选产生的问题上,要坚持民主程序,尊重职工意愿,为今后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基础。企业一旦建会,签订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建立职代会制度等工作就得全部跟上,这样才能保障和维护职工利益。另外,由于非公企业工会主席身份特殊,既是普通劳动者,又是职工代言人,既得保自己的“饭碗”,又得履行维权职责,所以必须建立维权网络,使企业工会在维权困难时能更多地借助上级工会组织的力量。同时,还要借助社会各部门力量,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为非公企业工会发挥作用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来源:《工人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