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统一管理进入实质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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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3日11:04 乌鲁木齐晚报 |
乌鲁木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从10月12日起,开始接管乌市人大、政协、纪检委的办公大楼房产和地产,这标志着乌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产权核查、移交工作正式启动。 记者昨天从乌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到10月29日,包括乌市检察院、中级法院、建委在内的37个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房产、地产,将全部移交至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目前,核查小组正在对上述单位进行房地产实地核查,随后将要进行产权变更移交工作。 另外,为逐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现有经营性房产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得到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保证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和稳定经营,乌市国资办对经营性房地产进行了分类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房临时租赁合同》已定稿,并陆续开始签订,这标志着乌市行政单位国有经营性房地产也已正式纳入统一管理。 又讯: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地产收益收缴工作进展缓慢,困难重重。尽管有部分单位已经及时全额上交了房产租金收益,但个别单位仍以种种借口不报不缴。目前,足额上缴的单位只有13家,占应缴总数86家的15%,上缴部分收益的单位21家,未上缴收益的单位52家。 记者获悉,自治区党委常委、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杨刚已于日前作出重要批示,以党办、纪委办名义发文,要求年底前全部缴清,否则追究一把手责任。 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也于近日下发了专项督查通知:要求市属各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在年底前足额缴纳,否则,将严肃追究其主要领导责任。:(责任编辑:张茜写信) 作者:李君霞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